如何才能算是爱一个人?
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,然而自始至终,“爱情”这个字眼和“性冲动”都是脱不开干系的。无论你是直的还是弯的,看到让你硬不了的终归是不够爱的,除非你有病。
历史上很多哲学家们都思考过情感问题,也都或多或少的讴歌过鄙视过爱情,大多数对于爱情是持自由开放的态度,也导致了我们看到了很多有点“淫乱”的书籍。
但是这些都不是重要的,我要说的是,“爱情”总归是需要“性”来表现的,但是若有巨大的屏障让你无法实现怎么办?譬如血缘关系的禁忌?
有人说,“爱她就要让她幸福”
如果对于不可能有结果的真实的兄妹之间,爱她难道就应该让把她让给别人吗?
对于一般人来说,这很疯狂。
然而「エロ本を捨ててから兄の様子がおかしい」就是这么一个疯狂的游戏